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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推动医美行业“挂牌亮证”!从事医美咨询设计必须具备相应资质

时间: 2024-12-03 09:25:28

  近日,郑州市卫健委组织召开了社会办医美机构挂牌亮证工作推进会,“挂牌亮证”对象除医护人员以外,还包括医美咨询(设计)服务人员,此举对提升医美行业整体形象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那么,从事医美咨询与就医引导服务的医美咨询(设计)师、美学设计师、美学顾问等“导购”人员,究竟需要具备什么资质才能符合国家监管要求呢?


  2023年5月,国家11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严禁无相应医师资质或者医学药学知识的人员在线上线下从事医疗美容诊疗咨询、就医引导服务”,对医美培训活动也作出了严格规定,“应由专业院校、医疗机构组织对医学生、医疗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并明令禁止对非医背景人员进行医美培训。《指导意见》的发布,无疑为当下依法治理“黑导购”“黑培训”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


  根据国家11部门监管要求,从事医美咨询与就医引导服务,必须具备相应医师资质或者相应医学药学知识,否则就是国家要依法严厉打击的“医托”“药托”!因此,相关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可供查验的相应资质。


  “相应医师资质”是指具有医疗美容相关专业的执业医师资格证等;“相应医学药学知识”是指具有国家认可的医学类学历、美容医学专业培训等证书。目前任何单位颁发的美学设计师或医美咨询师证书只能作为职业能力培训证明,并非合法从业资质。而且根据国家11部门监管规定,其培训对象也必须具备医学背景,否则其培训活动属违规行为!


  信息来源:医美视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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