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保持对医疗美容广告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
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加大广告监管力度,2023年共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4.76万件,罚没4.66亿元,有力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为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医疗、药品、食品等民生领域广告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构建良好消费环境,市场监管总局于近日印发工作方案,自2024年4月至11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

▲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民生领域广告监管专项行动(图源:市场监管总局)
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监管总局将保持对医疗美容广告违法行为高压严打态势,严格规范医疗美容广告发布行为,严厉打击未经广告审查发布医疗美容广告以及制造容貌焦虑、夸大医美功效等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平台、直播间以及美妆类主播、达人在直播营销中发布违法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
何为医疗美容广告?
2021年11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疗美容广告执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指南》所称医疗美容广告,是指通过一定媒介或者形式直接或间接介绍美容医疗机构或者医疗美容服务的商业广告。
需要关注的是,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广告主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发布或者委托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广告主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核准内容发布。
其中,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整治各类医疗美容广告乱象,着力解决危害性大、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对以下情形予以重点打击:
1、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制造“容貌焦虑”,将容貌不佳与“低能”“懒惰”“贫穷”等负面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或者将容貌出众与“高素质”“勤奋”“成功”等积极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
2、违反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未经药品管理部门审批或者备案的药品、医疗器械作广告。
3、宣传未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诊疗科目和服务项目。
4、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证性承诺。
5、利用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社团或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
6、利用广告代言人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医疗美容广告中出现的所谓“推荐官”“体验官”等,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的,应当被认定为广告代言人。
7、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人物专访、新闻报道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8、对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宣传与医疗美容相关的疾病治疗功能。
9、其他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
信息来源:天水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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