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管理全面进入“备案时代”
时间: 2022-12-30 09:40:33
12月26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了《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诊所备案管理,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制定了《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前期,国家卫健委只是在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10个城市进行了诊所备案试点。即日起,全国各地都将开始推行!这意味着,诊所管理全面进入“备案时代”。
文章内容来源:国家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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